歸化後,成為無戶籍國民,需申請「居留證」、先申請「無戶籍國民護照」,在申請定居,取得台灣籍
一、正面半身彩色相片 1張。
二、合法有效之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留證。
三、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基本常識認定標準第所定之證明文件之一: (1)曾就讀國內公私立各級各類學校 1 年以上之證明。 (2)曾參加國內政府機關所開設之課程上課總時數或累計時數達 72 小時以上之證明。 (3)參加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測試合格之證明。 四、結婚證明文件、外國籍配偶及我國籍配偶之國籍身分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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