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就業金卡者--享有五大權益:
1、該卡提供外國特定專業人才之一定期間開放式個人工作許可,無須受一定雇主聘僱。
2、首次來臺工作並符合一定資格條件者,其薪資所得超過新臺幣300萬以上之部分,自課稅年度起算5年內得享有申請折半課稅。
3、配偶及子女可申請依親居留,直系尊親屬探親簽證停留期間放寬為最長1年。
直系尊親屬定義:本人與配偶之父母、爺爺奶奶、外公外婆
探親簽證:可多次入國、停留期限6個月,期滿得申請延期,每次總停留期間最長為1年
4、 在臺連續居留3年、平均每年183日以上得申請永久居留,取得我國博士學位可折抵一年(港澳除外)。
5、 在臺應聘或在臺屬雇主及自營業主身分之就業金卡持卡人,其本人及依親親屬可直接加入全民健保,不受健保6個月等待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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